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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標與發展方向

(一) 目標

  1. 配合國家發展設計產業,提升我國國際化之設計競爭力:
    配合國家發展設計產業政策,以英文授課,招收本國與外籍學生,培育具國際化之設計人才,以增進我國國際化的設計競爭力。
  2. 加強設計基礎學術研究,提昇設計學術水準:
    藉由國際學生與台灣本地學生的互動及交流,與透過跨文化的學術研究,培育具備國際觀之設計人才,及達到學術與文化交流之目的。
  3. 落實本校國際化政策,以建立國際合作之交流平台:
    在學校推動國際化的政策之下,整合設計學院各系所與中心的資源,舉辦國際學術研究與交流活動,豐富設計教育內容,與提昇設計研究的水準,及建立國際合作之交流平台。

(二) 發展方向
本所係整合設計學院各系所之師資與設備等資源,目標在於培育具設計專業能力與國際能力之國際化設計人才;在專業能力與國際能力兼顧、文化研究與設計實務並重之下,其主要的發展方向如下:

  1. 國際文化研究:從本土文化到跨國文化的研究,培育具多元文化與國際文化之設計研究人才。
  2. 國際設計實務:從設計實務到跨國實習的訓練,培育具國際文化設計之實務人才。

 

現況

(一) 師資

 

本所設立於民國九十八年八月,師資為設計學院5個系所(視覺傳達設計系/所、工業設計系/所、建築與室內設計系/所、數位媒體設計系暨設計運算研究所、創意生活設計系/所)之助理教授以上的教師支援,目前計有專任教師22位,專長含括:創意設計、生活型態與設計、創意文化研究、傳統建築與聚落、古建築保存與再利用、聚落與古蹟保存、歷史建築修復概論、文化資產維護、文化創意產業研究、中西思想史、視覺文化、後殖民理論、創意生活整合設計、設計理論、當代視覺文化研究、藝術創作、數位音樂配樂、遊戲造形設計、虛擬實境、廣告設計、視覺傳達設計等。

(二) 課程

本所課程皆以英語授課。學生最低畢業總學分數為36學分,其中必修13學分,選修至少23學分,分述如下:

  1. 必修科目:
    必修13學分,包括:專題研討(一)(二)(三)(四),計4學分;研究方法與專業寫作,計3學分;碩士論文6學分。
  2. 選修科目:
    本所研究生入學就讀第一學年之修課,每學期不得少於7學分,不得多於18學分。選修科目如課程流程圖介紹,部分科目經指導教授同意後,得選修他所英語授課科目,但至多可選修2門(6學分)。